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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 – 慎独与从众 1

儒家的“慎独”,指一个人独处时,要严于律己,谨慎不苟。勒庞的《乌合之众》指出,个人在群体中时,更要时刻反思、控制自己的行为,甚至要避免参与群情激昂的活动。因为当你身处群体中时,你就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转而被群体意志所挟持,做出与你独处时截然不同的行为。 群体的无意识 当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到同一个水平,整个群体便获得了一些新的品质:鲁莽、冲动,丧失推理能力。 记得钓鱼岛事件时,人们群情激昂,上街游行,砸丰田,摔尼康,抢资生堂。当这些人聚在一起之前,他们是老实的快递小哥、外卖员、白领、农民。个人是断不会做出如此违法乱纪的事情,且个人也应有完整的推理能力,知道他们毁坏的是同胞的财产,而不是他们的敌人。 图:2012年反日游行,西安市民举起告示牌“前方砸车,日系调头”。 个人在群体中会变得胆大妄为,因为人数的众多给予了他们力量,和一种法不责众的幻觉。 以上是勒庞的观点。我想就群体犯罪时的不计后果加以补充。群体犯罪时,群体中的每个人只完成犯罪过程的一小部分,于是每个人在道德上所受到的谴责会小得多。 试想上面抗日游行的例子。大家群情激昂,口号响亮,旌旗招展,一股势不可挡的力量在街头汹涌向前。无巧不巧,前方的路口停着一辆没来得及开走的丰田。 接下来的剧情会朝两个方向发展。 一是游行中的一个人,朝大家大喊,“看,哪个兔崽子买了日本车!”他朝着周围的人挥舞手臂,“砸了!”群众轰然响应。他跑向路边,捡起砖头,冲向汽车,踩上引擎盖,一下一下把车窗砸碎。群众欢呼着,“砸!砸!砸!”。 另一种情况是,游行中的眼尖的A大喊,“看,哪个兔崽子买了日本车!”B接话道,“砸了!”C把D推到车前,E把不知从哪里递来的砖头塞到D的手里,FGH在身边大喊,“砸!”于是D仿佛成了众人期盼的英雄,正在顺应民意执行一项崇高的任务。于是他和着口号,抡圆胳膊,一砖头下去,治安拘留。 第一种情况是断不可能发生在群情激昂的群体里的,只可能发生在剧院。因为执行者与群众脱离,群众只是在一旁叫好的看客。第二种情况更容易发生在群体中。每个人都是砸车的帮凶,但每个人都只执行其中一个环节。此时个人的道德已经被群体的正义感所淹没,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执行的环节不是犯罪的决定因素而免于内心的谴责。 我有印象的,自己参与的群体事件,并且我在其中表现出低智商的,是林建华即将调任浙江大学校长时,浙大校友会和在校师生掀起的反对他调任的口诛笔伐。我仍清楚记得我当时浏览着人人网上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同学的各种转发。我觉得自己被某种力量推动着,有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于是我酣畅淋漓地写下了自己的想法,马不停蹄地点了转发,心满意足地收获赞与评论。但其实,我是丧失了推理能力的。我并没有认真研究过林建华校长的履历与能力,只知道他不是浙大校友,仅此而已。 勒庞说,这种群体的无意识与种族无关。法国夺冠后,球迷上街庆祝,并演变成打砸抢。 图:2018世界杯法国夺冠后,巴黎的庆祝活动。 作为个人,要时刻警惕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尝试把自己与群体隔离,冷静思考,再做判断。 能做到以上几点,并且能引导群体意识的,皆为领袖。 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浙大学生群情激昂,上街游行一触即发。郑强教授站了出来,呼吁大家冷静思考。日本人参拜靖国神社,我们浙大的同学参拜了你们的学长,于子三墓了吗? 众人哑口无言。 图:于子三墓。杭州 其实,于子三反对的是国民党。百度百科并没有显示他有抗日的经历(那时他在读高中)。 群体的力量 究竟是特朗普当选,让美国走向孤立主义。还是说美国民众的孤立主义情绪高涨,推选出了特朗普?根据勒庞的理论,答案是后者。英雄只是台上的演员,群众则是幕后的推手。 勒庞指出,各个国家的制度是由民族的品性决定的。美国与墨西哥都是资本主义,都是联邦共和制,但繁荣程度却天上地下。民族品性决定了国家的繁荣程度。是中华民族的品性决定了他们在半个多世纪前选择了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任劳任怨让社会长治久安,是他们的吃苦耐劳让中国繁荣富强。勒庞说,是民族几百年,上千年沉淀下来的基因决定了民族品性。那是什么决定了一个民族的基因呢?他的第一驱动力是什么? 勒庞没有给出答案,我的观点是地理决定论。是各个国家所在的地理环境决定了他们最初的生活方式,是游牧还是农耕,是小国寡民还是氏族部落。并由此选择了最适合他们生存的社会制度。千百年积淀下来,成就了民族的基因与品性。 这像极了《天道》里所讲的文化属性。透视社会有三个层次,技术,制度,文化,依次递进。 勒庞认为,社会基本观念的改变,会导致社会动荡,爆发革命。新文化运动,把民主的思想植入人心;欧洲的文艺复兴,把神权推翻,重新以人为本;就连陈胜吴广起义前,也要扮狐狸喊出“大楚兴,陈胜王”。个人自由主义、孤立主义的爆发,推选出了特朗普。 打天下是否就能合法地坐天下?我爷爷认同你的统治,到了我这一辈,我是否还依然认同?改革开放和90年代国企下岗潮以来,个体被推向社会。当国家管得越来越少,个人管得越来越多时,带来的是个人权力意识的觉醒,也即“个体化”思潮。群众观念的转变,所带来的力量是无穷的。当局者是顺应思潮,还是钳制思想,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领袖与群体的关系 领袖的影响力来自于他的名望,而不是他的论证。名望来自于成功,成功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财富。 当一个人的财富散尽,名望扫地后,虽然他的性格、信念、演讲能力仍在,但他也会被群众所抛弃。勒庞指出了拿破仑的例子。在中国,我没想到合适的类比。 勒庞指出,领袖在演讲时不会用严谨的论证,只会用断言、反复、传染等手段,来影响大众。这实际上也非常奏效,因为群众的智商已经低到无法进行任何推理,只能宣泄情绪的程度。 我想起2016年在纽黑文参加的桑德斯老爷子的竞选集会。会上他确实是用了大量的没有经过论证的断言,反复渲染。“你们都是Yale的优秀学生,但在离这里XX英里的XX郡,还有XX万上不起学的孩童。”让人们认为,把投票给他,就可以让所有人都上得起学,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图:2016年,民主党候选人桑德斯在纽黑文的集会演讲。 小学时所学的爱国歌曲。“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以及街头所拉的横幅“光荣、伟大、正确”,确乎全是断言,没有论证。当然可能是因为歌词或横幅的字数有限。 群体对领袖会产生崇拜,这种崇拜是容不得论证和质疑的。即使是无神论者,也能产生类似宗教性质的对个人的狂热崇拜。领袖往往具有,或者表现具有常人所没有的优秀品质。这让领袖成为群众的感情寄托。 比如拿破仑、希特勒、斯大林的个人崇拜。粉丝对明星的崇拜也与此类似。 民主与独裁 议会由群体构成,有缺陷,但却是现在所能想到的非独裁的较为理想的统治方式。陪审团由群体构成,同样有缺陷。“一群受过高等教育的专家与一群泥瓦匠、下水管道工所组成的陪审团做出的判决没什么两样。” 民主还是独裁?我不知道答案。 本书的不足 书中出现了大量的反复、断言、暗示,而没有论证、实验、统计数据。讽刺的是,这正是勒庞在书中所鄙视的领袖在群体中的演讲技俩。这本书可以作为一个出色的集会演讲,但很难说服处于独处的阅读状态的读者。其实它也很难在集会上说服群众,除非个人聚集成群众时的智力已经下降得如此之低,低到他们要为骂他们都是智商低下,冲动,行动不计后果的乌合之众的观点叫好。 书中也充斥着对女性和儿童的歧视。 勒庞用大量断言阐述了群体低智商这样一个现象,但没能追求其成因,以及提出解决办法。 我想成因可能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动物的生存本能:在群体里从众,能够提高自己的生存几率。 而根据进化论,这些从众的个体的基因被一代代传递了下来。人的感性思维是反应极快的,是从众的。感性思维可以让你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迅速作出反应,从而导致“不会太坏”的结果。理性思维是需要时间整理的,是需要个人冷静思考的。理性思维的决策往往是最优的,但却往往是有违直觉,并且滞后的。 作为个人,在做出重大决策时,更不能任由感性思维主导自己,在人群中做决策。